全面推行黨員“四亮”積分制管理辦法
為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圍繞強黨性、提素質、嚴紀律、樹形象,切實加強和改進黨員教育管理,以量化考評激發黨員隊伍活力和干事熱情,進一步增強黨員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黨內有關規定和區人力資源部要求,結合支部實際,中共濰坊濱海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第一支部委員會、第二支部委員會決定在支部黨員中全面推行“四亮”積分制管理辦法。
“亮身份”,在醒目位置設置公開欄,對所有黨員信息進行公示;“亮崗位”,每名黨員要亮明崗位職責,在公示欄內公示;“亮承諾”,每名黨員在自己的職責范圍內作出不少于2項承諾,在公示欄內一并公示。承諾事項要具體實在;“亮成效”,支部每月一次在公示欄內將黨員承諾事項完成情況進行公示。
黨員“四亮”積分由基礎積分、承諾踐諾積分、民主評議積分、貢獻加分和一票否決五部分構成,基礎積分為60分,承諾踐諾積分為20分,民主評議積分為20分,貢獻加分不設上限。其中,基礎積分包括參加學習培訓方面、帶頭遵規守紀方面、履行崗位職責方面、聯系服務群眾方面和弘揚新風正氣方面;承諾踐諾積分,每年底支部對黨員亮崗承諾完成情況進行考評,未完成事項酌情扣分;民主評議積分,支部每半年組織一次黨員民主評議,按照個人自評、黨員互評、民主測評的程序,對每名黨員表現情況進行評議并酌情賦分;貢獻加分,黨員發揮模范先鋒作用做出突出貢獻的,給予相應加分;一票否決,黨員出現嚴重不符合黨員身份的行為,年度積分一票否決,記為零分,并按照黨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置。根據黨員年度積分結果和日常表現情況,評定出優秀黨員、合格黨員、警示黨員和不合格黨員。
通過推行黨員“四亮”積分制管理辦法,解決了個別黨員黨性意識不強、黨員身份不凸顯、黨員作用不明顯的問題,使黨員黨性意識進一步增強,紀律規矩意識進一步強化,先鋒模范作用進一步發揮,自覺講奉獻、有作為,帶頭弘揚新風正氣,主動聯系服務群眾,樹立和維護黨員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