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嚴明紀律 加強中秋、國慶期間作風建設的通知
各部門、所屬企業:
中秋、國慶“兩節”將至,公司上下要深入貫徹落實上級和公司黨委部署要求,以學習貫徹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為契機,持續發力加壓,馳而不息糾正“四風”,推動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地生根,在全公司營造廉潔過節的良好風氣。
一、堅決做到令行禁止
各部門單位要嚴格執行上級和公司黨委關于作風建設各項規定,堅守底線、令行禁止,堅決落實“十個嚴禁”:嚴禁違規用公款購買、贈送、發放禮品、禮金、有價證券等節禮及違規接受該節禮;嚴禁違規收受和提供電子禮品、電子禮券、電子紅包等;嚴禁違規發放津貼、補貼、獎金、實物或以各種名義報銷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嚴禁超標準乘坐交通工具、超標準公務接待;嚴禁違規公款吃喝、旅游、娛樂、健身等;嚴禁違規接受宴請和娛樂活動;嚴禁違規大操大辦婚喪喜慶事宜或借機斂財;嚴禁公車私用、“私車公養”,或向下屬單位、服務對象私借車輛使用、轉嫁相關費用;嚴禁違規出入私人會所;嚴禁違規組織、參加自發成立的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參加組織隱秘聚會。
二、嚴格落實主體責任
公司各級黨組織、各部門單位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把節日期間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工作作為主要任務,認真進行安排部署,抓好貫徹落實。要結合學習貫徹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對干部職工加強遵規守紀教育,對出現的問題敢抓敢管,強化不敢、知止氛圍。各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要強化“第一責任人”意識,帶頭模范遵守作風建設各項規定,帶頭反對“四風”,做到早部署、早提醒、早檢查、早預防,切實把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各項要求落到實處。
三、嚴肅查處違紀行為
要持續加大監督檢查力度,開展常態化、高頻次明察暗訪,要進一步暢通群眾舉報渠道,對群眾信訪舉報快速反應、必查必核。要強化執紀查處,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頂風違紀、變通變異問題,對不收手、不知止的,一律從嚴查處,點名道姓通報曝光,發揮警示震懾作用。要堅持“一案雙查”、“一案雙究”,對履行責任不到位,致使“兩節”期間發生頂風違紀的,既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又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中共濰坊濱海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紀律檢查委員會
2018年9月18日